资讯

精准传达 • 有效沟通

从品牌网站建设到网络营销策划,从策略到执行的一站式服务

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

    本报讯(记者任敏)针对频频出现的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,近日,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其中明确,培训机构应明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退费办法,并重申线下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 3 个月的费用,线上培训机构如按课时收费,每科不得一次性收费超60课时。

创新互联坚持“要么做到,要么别承诺”的工作理念,服务领域包括:成都做网站、网站建设、企业官网、英文网站、手机端网站、网站推广等服务,满足客户于互联网时代的宜丰网站设计、移动媒体设计的需求,帮助企业找到有效的互联网解决方案。努力成为您成熟可靠的网络建设合作伙伴!

    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,共十一条,内容涵盖了培训项目、培训要求、争议处理等内容,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,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、履约行为,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    该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,供受培训者(学员)监护人与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签订培训合同时参照使用,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。对于广泛关注的退费问题,《培训合同(示范文本)》明确了培训退费条款。乙方(接受培训方监护人)在培训班正式开班前多少时间或开班后多少时间前可提出退学的,有权要求全额退费。由于乙方的原因申请提前退学的,双方可按约定的多种方式来退费。

    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:“这就把退费条款加以明晰,培训机构不能再浑水摸鱼,以事先约定不清晰为由拒绝学员监护人合理的退费诉求。”

    该文本中特别强调,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,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乙方收取或变相收取超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;线上培训机构按课时收费的,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。


网页题目: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退费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cdkjz.cn/article/cggpop.html
多年建站经验

多一份参考,总有益处

联系快上网,免费获得专属《策划方案》及报价

咨询相关问题或预约面谈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

大客户专线   成都:13518219792   座机:028-86922220